关于实行《部门员工月计月结制度》的通知
所各部门:
为落实“三项机制”要求,加强职工绩效考核,提高职工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实行《部门员工月计月结制度》,现予以下发,本制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部门员工月计月结制度》
《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
《部门员工月度工作小结表》
部门员工月计月结制度
一、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召开部门职工月度工作小结会。
二、部门员工按照《部门员工月度工作小结表》在总结会上进行汇报并按照《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介绍下月工作计划。
三、汇报类别包括计划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和效果及创新性等方面。
五、存在问题主要包括工作执行中的困难和不足。
六、小结会后,将《部门员工月度工作小结表》和《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交部门负责人备案。
七、“两表”作为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部门员工月度工作小结表
部门: 姓名: 年 月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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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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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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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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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性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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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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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
部门: 姓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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