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印发《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围绕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七大工程,推动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平台与科技园区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面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我省将建成10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人才1000名,建成全省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200家,实现全省技术转移体系网络化、专业化、规范化。同时,到“十三五”末,力争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此,我省将开展科技资源统筹工程、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工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工程、科技金融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工程。
我省将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建立我省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军民融合技术转移机制探索和政策试点,开展典型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同时,方案还规定,在陕两院院士可自主决定其主持完成科研成果的转化,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免予评审。对国家“千人”“百人”计划,“三秦学者”、博士、教授等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在省内新领办创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到1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贴息支持。
此外,根据方案,我省还将扩大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按照1∶10的比例撬动社会资本,形成100亿元总规模的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校、院所和军民融合成果转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