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2016年,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进一步放开了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该文件出台后,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出了许多改革性措施。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政策落实执行情况,根据省政府督查室要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计划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此次督查对象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2.各单位请于11月8日前提交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电子版见附件。
3.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对不配合督查或敷衍了事的单位,将向其主管部门及省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
自查报告要求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科技经费管理服务中心。
省科技厅联系人:高 尧 13649208231
徐 炜 029-81294773
省教育厅联系人:杨 丹 029-88668675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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