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基地: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引导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促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孵化能力和绩效,根据《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过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将两个指标体系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两个指标体系主要用于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绩效评价,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反映全省孵化器、众创空间上一年度建设运营情况,并将作为制定政策、引领发展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评价工作依据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报送的统计数据和报告,通过定量分析和专家评审方式实施评价,并适时公布评价结果。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由陕西省创新创业联盟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和评价结果发布,省科技厅根据评价结果予以奖惩。
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统计、上报评价材料,各设区市和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助本区域内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数据统计、报告和评价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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